咸宁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两孩配套政策》的政策解读

2020/07/08 1.1w 阅读 235 点赞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咸政办发〔2018〕33号)中提出“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政策”要求,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落实两孩配套政策通知如下:

1.职工生育二孩后在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原规定为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需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2.没有贷款的职工家庭,在生育二孩后可在一年内(以第二孩出生日为准)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本通知自2018年8月3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两孩配套政策》的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