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

2021/12/14 9.4k 阅读 72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春节将至,外出务工等人群陆续返乡,加之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和湖北省税务系统先后停机上线,导致部分城乡居民不能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此类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决定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二、2022年2月28日之后参保缴费的,参保及待遇标准按照《咸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咸政规【2020】3号)规定的年度中途参保相关政策执行。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