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12/24 1.4k 阅读 99 点赞

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一、加强法治领导

市医疗保障局始终秉持法治理念,学法尊法守法,把依法行政贯彻工作全过程。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作好表率,亲自担任市医保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局党组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精心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开年伊始,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党组审议,制定并印发了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会议,并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慈善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并开展交流,通过系统化的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本领域得到有效实施。  

二、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机关办公楼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认真收听收看原告湖北桑德环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一案实况,组织集体观看宪法宣传视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

二是大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四月份组织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暨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部署推进视频会议,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负责人集中观看国家医保局《条例》宣传视频,通报学习了省医保局2021年曝光台公布的典型案例,开展《条例》和基金监管政策培训和宣传,还邀请了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青山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点题培训,全面解读条例。同时面对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印制了《条例》单行本、宣传折页、政策问答手册等,利用3.15等活动广为发放,在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进行专题解读,通过移动公司发送短信48万条,有效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0月22日,结合学史力行,组织专班赴通城县马港镇界上村,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活动。界上村及周边村民来了640多人,工作专班免费赠送了价值5000余元的义诊防疫物资,发放医保政策、医保法规、参保就医等宣传小册子1500余份,现场互动气氛热烈,深受群众欢迎。

三、加强法治监督

结合部门实际,严格执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暨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共对全市17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存在降低指征入院、过度治疗、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多收费及超标准收费等方面问题,共涉及定点医疗机构92家,涉及违规问题线索金额536.78万元。92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处理到位,共涉及处理金额847.11万元,其中追回医保违规资金508.56万元,行政处罚338.55万元。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共排查存量问题39个,涉及违规金额254.45万元。已实施整改存量问题39个,追回医保违规资金254.45万元,行政处罚339.28万元。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查处违规问题金额1790.82万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918.07万元,行政处罚790.15万元,公开曝光“三假”典型案例15例,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参保人员涉嫌“三假”案件2起,通过严肃严处,形成了有效震慑。

加强对市直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依法立案查处楚天大药房楚天大药房潜山店串换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和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四、夯实法治基础

加强基础建设,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与市烟草局对案卷进行互评互查,针对问题着力整改规范;从严加强法制审核,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在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前,请法律顾问出具意见,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严把办案质量,让所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审查等基本程序,从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规范制定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加强机构建设。针对法制机构未单设问题,年初以党组的名义向市委编委报告,要求成立政策法规等机构,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后又将成立机构(含政策法规机构)的方案向市委编办呈报,目前正在努力争取中。

加强干部教育。组织并督促干部通过学法用法平台、湖北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全局 17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全部合格。组织25名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亦合格。

做好有关整改工作,今年初,收到《咸宁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咸宁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文件后,我局认真对待,迅速部署,制定了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把推进法治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心,创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市本级被列为湖北省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地区之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咸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基层医保经办创建优良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医保事项“一窗通办”实施方案》,对9大类28项医保事项进一步进行梳理和优化,减承诺时限优化50%,减材料优化50%,减跑动次数优化50%,便民利民成效明显。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改革,免除参保人员申请办理环节,让群众“少跑路”、“免提交”。截至 11月底,共有 127人享受生育津贴“免审即享”。我市经办能力提升改革经验在公安县全省医保系统现场会上进行了交流、评审。

深化“放管服”力度,进一步完善优化医保定点受理申请、申报资料审核、组织评估和协议签订等管理流程。将“原受理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发布公告”简化为“随到随受理”,及时受理相关资料并审核,减少企业等待时间;缩短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办理时间,将国家规定的办理时限90天缩短为60天,大大减少了申办药店的等待时间,增强了药店的创收效益。2021年,市本级共完成13家医药机构的新增定点申请、2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信息变更申请,同时做好市本级182家药店、社区门诊53家,医院3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着力推进武咸同城异地就医便民化。目前,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设置的门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国定点医疗机构达到4万多家,省内达到786家,我市已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实行民生同保,有36家医疗机构接入平台,其中已实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6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系统。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已实现省内异地门诊直接联网结算,除了通山县人民医院以外都已通过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测试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异地住院备案为42375人,结算 42362人,结算金额为4.7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65.2%,57.8%,51.7%,异地住院备案人数、直接结算量和结算金额持续快速增长。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开展。下一步,将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责任,进一步把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针对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的弱项,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补上短板;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