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3/08/21 1.6w 阅读 180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7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中心卫生院

一级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南路143号

  2

咸宁湖科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

门诊

咸宁市淦河大道168号14幢1层101-2层

  3

高新康泰堂横沟大药房菜场店(普通合伙)

零售药店

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东升西路20号

  4

咸宁市佰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零售药店

咸宁市三江南路南侧香城梦苑5栋109

  5

湖北省康顺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锦龙始峰悦府店

零售药店

咸宁市温高新温泉锦龙路始峰悦府一期1032-2

  6

湖北省康顺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都市华庭店

零售药店

咸宁市温泉贺胜路85-1号都市华庭7号楼

  7

高新福康德大药房

零售药店

咸宁市咸安区泉塘村香城学府13栋101-01

公示期自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3日至29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