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政策解读

《咸宁市关于做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提高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水平通知》解读

2018/08/15 1.6w 阅读 303 点赞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构建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动态管理于一体的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生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的视力健康管理,提高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此通知。

二、工作目标

以中小学生为对象,持续深入推进近视眼防控工作,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校学生视觉环境达标率上升10%,学生视力不良率增长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使我市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三、《通知》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科学研究,完善视力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视力健康知识;三是开展“三项监测”,进行评估预警;四是实施“三重干预”,预防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五是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四、保障措施

《通知》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5个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专业机构优势;三是强化教育职能,落实视力健康管理;四是确保项目经费,推动工作持续开展;五是建立评估机制,组织实施监督考评。要求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

附件: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提高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水平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