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黎述馨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黎述馨
参保地:咸宁市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通山县妇幼保健院
票据金额:3813.44元
开票日期: 2020年02月28日
票据号:0069412864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