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3/09/21 1.7w 阅读 353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5家零售药店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

有限公司大畈店

  零售药店

咸安区长安大道100-23号1幢1-2层101、102、201、202号

  2

 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

  有限公司横沟东升路店

  零售药店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东正街

  3

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

  有限公司宁虹市场店

  零售药店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52号

  4

咸宁智鹿亿家康大药房

  零售药店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金桂明珠)1栋1层113号

  5

咸安区广康大药房杨下店

  零售药店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杨下村贺胜路179号

公示期自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25日至10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