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5家零售药店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 有限公司大畈店 | 零售药店 | 咸安区长安大道100-23号1幢1-2层101、102、201、202号 |
2 | 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 有限公司横沟东升路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东正街 |
3 | 湖北高济明联医药商场连锁 有限公司宁虹市场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52号 |
4 | 咸宁智鹿亿家康大药房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金桂明珠)1栋1层113号 |
5 | 咸安区广康大药房杨下店 | 零售药店 | 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杨下村贺胜路179号 |
公示期自次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25日至10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