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并组织集中评估,拟将以下3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保定级 | 地址 |
1 | 咸宁市健康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瑾园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潜山路(咸宁市公安局瑾园小区入口处两边)S205商铺 |
2 | 咸宁市健康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商城店 | 零售药店 | 咸宁市温泉路63号温泉大商城内1层号 |
3 | 湖北德林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星城店 | 零售药店 | 咸安区长安大道168号 |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