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春节温馨告知书

2021/02/09 9.8k 阅读 269 点赞

全市参保群众:

为方便大家在春节期间咨询、办理相关医保事项,市医疗保障局温馨告知:

一、医保经办服务咨询热线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热线:咸宁市市本级0715-8182981,咸安区0715-8876622,嘉鱼县0715-6354816,赤壁市0715-5332790,通城县0715-4353501,崇阳县0715-3069525 、3338889,通山县0715-2397069 、2889678(值班时间8:30-12:00 14:30-17:50)。

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正常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线上可通过湖北税务APP、鄂汇办APP等掌上方式以及电子税务局PC端等渠道缴费(新参保人员需先到居住地乡镇、社区登记个人参保信息,再通过以上渠道缴费)。

线下可直接到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汉口银行营业网点窗口缴费(春节期间部分银行网点未开放,建议节后办理)。

三、住院报销

(一)已办理异地居住人员,春节期间住院的,可网上申报办理或节后电话补办备案,直接在定点医院结算。

(二)其他人员春节期间需办理转院转诊的,可通过网上办理(跨省);或凭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转诊单直接到所转诊医疗机构就医,假期结束后凭转诊单(复印件)到相应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备案。

(三)特殊情况先行垫付费用的住院参保群众,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凭转诊单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竭诚为大家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顺祝新年幸福安康!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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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