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服务、公正高效、心系群众”,5月21日下午,咸宁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送来了一面鲜红的锦旗。短短十二个字,道出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民办事、优质服务”的工作宗旨,也表达了公司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场面温馨而感人。
劳动者陈某在咸宁某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今年年初因业务影响调整其工作时间及报酬,他对此不同意,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解除。3月20日在与公司协商未果后,陈某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金、未订立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社会保险费用。
接到陈某的申请材料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立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在最短时间内查明案件缘由,办案仲裁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起初,双方分歧很大,陈某坚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用,而公司认为双方系劳务关系,不需要对陈某承担劳动法律责任,且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证据进行印章鉴定,以追究申请人假冒用章的法律责任,双方两不相让,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一窘境,办案仲裁员没有退缩,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一方面向陈某阐释双方劳动关系存疑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跟公司沟通考虑到陈某工作时间长,适当照顾陈某的家庭困难,经过多次艰难调解,5月9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支付陈某调解款25000元,案件顺利结案。
一面小小的锦旗,折射出用工企业对仲裁委工作的认可和肯定,饱含着人民群众对仲裁员的信任和期待,也给仲裁委开展工作增添了动力。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足于早,化解在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6件,已办结219件,其中调解703件(含案外调解505件),调解金额达993.45万元。
下一步,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将以深入开展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专项行动为契机,牢记人社为民、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全心全意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维护劳动者权益、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