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局对咸宁市绿卉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咸宁市一恒物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申请劳务派遣证注销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月18日)。如对许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进行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715-82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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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