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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2年度咸宁市公安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04/13 9.3k 阅读 388 点赞

今年以来,咸宁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2021-2025》《省委全面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法律文件,紧紧围绕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夯实基础、突破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政治方向。

全市公安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必修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和全警法治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相结合,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安全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转化为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效。市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总要求,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稳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治保障。

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市各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副市长、公安局长吴晓波任组长的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所需所盼,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严格规范接处警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推进旅店业“一业一证”改革、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市内通办、深化电子证照运用等10条便民利企措施。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打击、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强力推进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初步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公安力量。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建设综合性、一体化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创新便民利企举措。遵循“应进必进、一门对外”原则,在市民之家建成集咸安、温泉城区派出所户政业务、出入境业务、交警驾管业务和其他综合业务为一体的咸宁市公安局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做到前台窗口和后台审批。同进,在市民之家设立24小时无人车管所,为群众提供车驾管业务24小时自助办、就近办服务。二是落实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能。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公章刻制业、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实行旅馆业、互联网营业场所开办告知承诺制。三是强力推动 “一网通办”,网办应用深度再提升。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开通网上办事窗口,实现公安事项网办覆盖率100%,其中“全程网办”51项,占比58%,实现让群众网上办事“一次办成”甚至“零跑动”。推进湖北公安政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涵盖个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行驶证、驾驶证等5类证件电子证照,在湖北省内群众进行酒店入住、网吧登记、交通出行、交通执法和政务服务等公安场景等同于实体证照使用。

(三)开展民警包联企业,做实“联企纾困”工程。面对经济下行、市场主体压力加大的发展困境,咸宁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王蒙徽书记“三个环境”指示要求,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紧盯涉企服务的痛点堵点,实施助企纾困“四大工程”,推出一批为企惠企便企的实招硬招,不断推进人民满意公安建设,实现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一是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实践活动的第一步,通过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分行业分重点开展市场主体“急难愁盼”调查,精准掌握企业问题和需求,构建警企高效联动,良性互动的快速通道。二是聚焦“优环境、解困扰、保平安”三个重点内容,在打击犯罪、挽回损失、巡逻安防等方面加大力度,精准施策,全方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成本,确保市场秩序平稳安定。三是树立“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进执法监管,探索涉企执法监管新机制,以刚柔并济的执法手段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为坚持依法决策,规范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市局出台《咸宁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成立由11名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民警组成公职律师团队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全面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且在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是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主动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执法事项。将执法公开纳入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考核中,每月对执法公开情况进行通报,通过考核通报提高民警程序意识和公开意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清理汇编市公安局457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处罚342项、行政审批94项、行政检查21项),明晰执法权责,并通过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已向社会依法公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局为基层一线执法民辅警配备执法记录仪三千余部,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设备进行全程视音频记录。同时,执法电子数据三级存储调阅和现场执法视音频实时回传系统,实现了市局行政执法视音频的统一管理、智能关联、查询检索和综合应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证依法办案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审核质效,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咸宁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听证等关键环节由法制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合理、合法。

(三)全力推进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办案中心建设。为强化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确保所有的执法活动都在办案中心(区)内进行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要求秉持“贴近实战、贴近基层、科学设计、规范统一”的原则,全市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目前,我市已经建成了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且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基本完成执法信息化建设。目前已经完成所有办案数据录入新警综平台主航道和执法监管平台,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可以对全市公安执法单位进行网上巡查和督导考核。通过巡查督导,各地执法数据有了大幅度改善。在省公安厅组织的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专项考核中,咸宁位列全省第三。三是推动110接处警平台建设。市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110接处警平台规划建设工作,明确分步推进全市110一体化的报警台的建设。

四、严厉打击犯罪,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咸宁市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安,将打击锋芒对准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一是严打涉企犯罪。持续深化“雷火2022-剥茧”专项行动,对虚开骗税、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一体推进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为企业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二是强力扫黑除恶。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9个,抓获99人。通过深度经营,市公安局一举打掉一个跨咸宁、天门、宜昌、荆州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网络团伙,涉案金额达1.2余亿元。三是狠抓毒患治理。书记、市长带头,在全省率先对6万余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吸毒检测,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推行全域、全警、全民禁毒。针对毒品犯罪危害突出,全市公安机关对于毒品犯罪案件应受即受、应立即立,重点突出破案率,缉毒执法连续2年位居全省第一梯队我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我省唯一被授予“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公安普法工作实效

市公安局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度,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以案释法,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工作全过程。

(一)加强普法建设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各项普法工作责任落实有力。根据“八五”规划内容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年度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和年度干部考评指标体系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

(二)开展普法宣传,形成良好法治社会氛围。组织相关警种结合1.10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走上街头、走进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下沉社区共43次,发放调查问卷共300余次,赠送民法典18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80余次。此外,咸宁市公安局还结合“学习民法典”、“创建文明城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向社会公众普法送法。

(三)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咸宁市广播电台每周播出的“香城警视”专栏,就涉毒违法犯罪和长江禁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驾驶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另外,咸宁市公安局利用平安咸宁网、平安咸宁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执法信息,借助市级主流媒体报导咸宁公安工作。普法事迹和经验先后被中国普法创新网、咸宁日报、云上咸宁等省内外媒体专题推介。

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咸宁市公安局出台了《咸宁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在党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集体学习宪法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规定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以上。积极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通读法条、感悟法理、恪守法律、弘扬法治”主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法制知识“大培训、大比武”活动。

(二)定期组织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咸宁市公安局制定了《咸宁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执法勤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并利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结果运用“倒逼”民警加强学法的积极性。2021年10月,咸宁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共计212名民警参加全省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三)开展执法能力培训。严格落实公安部“确保一线民警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培训”的要求,咸宁市公安局逐步形成了以集中培训为主体,以岗位培训为补充的教育训练模式,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重点,突出实效,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结合年度执法考评中发现的突出执法问题,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执法培训。

七、明年的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执法基础建设。

(一)创新推进规范化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提高各县市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效率,科学谋划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规范化改造,形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区域分中心+行政案件办案区”三级执法办案场所体系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案件都到规范化执法办案场所办理,所有案件办理全程可控。

(二)科学谋划接处警窗口建设。全面谋划接处警、受立案归口管理,在各县市派出所设立专门的接处警窗口,服务群众门市报警需求,有效统计、管理门市报警和受立案工作。

(三)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贯彻落实《全省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咸宁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构建执法大监督管理格局。

二、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派驻法制员制度落实落地,做强法制员队伍,强化法制审核,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加强执法培训。面向一线、面向实战,科学设计、制定培训课程,针对性、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

(三)营造学法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湖北公安手机报》“学法辅导”栏目的学法评比、通报,推动全警每日学法,通过日积月累,全面提升法律素养。 

三、持续强化执法监督考核。

(一)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推进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走深走实。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常态和专项”相结合的执法检查考核机制,科学部署检查考核工作,确保执法检查考核真实反映基层执法质量,有效促进执法规范化。

(二)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编制执法指引,严格法制审核标准,要求法制部门审核案件既要关注程序,也要重视实体。切实推进政法协同平台的应用,确保案件平台流转率100%。市局每月定期对各县市区已结案件进行抽查考评,考评结果全市通报。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警种、各环节的责任,健全明责、担责、追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对执法问题零容忍,发现的执法问题一律提交督察部门,对责任民警严肃追责。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二)继续推动民警访联企业活动。持续推动“民警访联企业”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面对面宣传法律、政策,面对面收集问题建议,有效推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为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从“能服务”向“好服务”转变。积极推行“应进必进、一门对外”工作举措,完善市民之家公安窗口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和改进涉企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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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