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咸安区关于拟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4/08/20 6.2k 阅读 135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试行)》(咸医保发〔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以下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浮山街道办事处盘泗洲社区卫生服务站

未定级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盘泗洲社区碧桂路6号二楼

2

向阳湖卫生院凤凰卫生所


咸安区向阳湖镇铁铺新村二组

3

咸安戴家岭诊所


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114号

4

咸宁智鹿亿家康大药房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金桂明珠)1栋1层113号

5

咸宁市璟珑智鹿大药房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高新开发区锦龙路兴业大厦旁

6

咸宁市梓阳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街发展大道彭平家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175-88761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