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4/08/14 1.2w 阅读 221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信息系统验收,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以下3家医药机构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咸宁市璟珑智鹿大药房

无等级

咸宁市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锦龙路兴业大厦旁

2

咸宁国家高新开发区章建新西医内科诊所

无等级

咸宁市国家高新开发区咸宁大道133号洁丽雅龙栖蝶谷1栋10号

3

康悦医院

无等级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梓山湖江南里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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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