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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咸安区关于拟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1/01/12 7.8k 阅读 145 点赞

根据国家、省及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现场验收,集中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药机构纳入咸安区医保定点单位。现公示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保定级

地址

1

咸宁妙济九重锦中医医院

一级

咸宁市书台街九重锦2-3区幢

公示自即日起7天,即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9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175-8876622。


咸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1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