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对市区道路命名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的要求,对新建道路进行命名,对不规范道路名称进行标准化处理,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市民政局决定对市区新建、在建没有正式命名的42条道路征集建议名称(详细资料附后),现公告如下:
一、区域划分
对市区的道路名称进行整体区域划分,做好统筹规划,建立道路地名数据库。温泉、永安、浮山老城区范围道路命名侧重展示咸宁传统历史文化;咸宁高新区道路命名侧重体现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梓山湖新城道路命名侧重健康宜居、山水文化;旅游新城道路命名侧重嫦娥文化、桂花文化、温泉文化等;赤壁市、嘉鱼县、咸安区向阳湖到嘉鱼县烟墩一带道路命名可考虑融入“三国文化”,将“三国文化”集中区域做大、做强。
二、命名原则
命名要求突出命名对象的特点,名称内容释义准确、清晰,喻意高雅、庄重,体现咸宁优秀文化底蕴。
1.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2.反映我市历史、文化和自然地理特征。
3.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生僻字,避免重名、同音或近音。
4.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5.不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误解、造成争议的名称。
6.新建和改建的城镇街路巷的名称应符合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方法步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应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的形式,填写《咸宁市城区道路地名征集表》(咸宁民政网http://www.xianning.gov.cn/xnsmzj2/#information下载)交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征名内容应包括道路编号、征集名称及拟用地名的含义、理由,同时注明应征者的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等,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
联系人:李 蕾 联系电话:07158139937
邮箱:419167762@qq.com
咸宁市民政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咸宁市城区道路命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