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咸宁市福利彩票旗舰店征召公告

2017/05/21 5.6k 阅读 528 点赞

为进一步落实福彩创新驱动战略,为彩民提供优质服务和舒适环境,促进我市福彩公益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召彩票销售旗舰店,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召范围

  赤壁城区、嘉鱼城区、咸安城区、通城城区

二、报名时间

  自2017年5月18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将视报名情况待定。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咸宁市管理站,0715-8210638;赤壁,0715-5350151;嘉鱼,15271302167;咸安,13707248380;通城,15377154777。

四、报名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 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 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 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福彩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

(二)销售场所准入条件

1.面积尺寸:店内使用面积不低于30㎡,门面宽度不小于3.5m。

2.建设要求:严格按照《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手册(2015版)》旗舰店标准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减配,不能走样。

3.经营场所要在人流量相对集中区域,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临时建筑物和违章建筑不得作为投注站“旗舰店”经营场所;

4.具有合法的房产证明、不少于二年的租赁协议或经营场所租赁意向书(提供房产租赁意向书的,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需再提供租赁协议);

5. 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三)经营方式与形象布置

1、征召的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要以福彩投注站“旗舰店”形式经营;

2、要按照市福彩管理站的投注站“旗舰店”标准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和形象布置,并配备电脑、空调、监控等设施;

3、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投注站须自主经营,不得委托他人代销,且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投注专用设备,否则取消代销资格;

4、获得拟定代销资格的申请人,在签订代销协议时,登记人及经营场所需符合公开征召的相关要求,否则取消代销资格;

5、代销协议签订后一年内不得移址,若一年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移址的,须经市福彩管理站审批同意(移址后的投注站规模不得低于原标准);

6、申请人获得代销资格后,应当严格依法并遵守代销合同的约定从事销售活动;

7、如申请人虚假承诺或者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内容,市福彩管理站可以解除福利彩票代销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成功取得代销资格,并按要求完成装修的申请者,市管理站按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咸宁福彩管理站

                                                        2017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