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治庸问责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社会组织登记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在10日内办结并通过电话及时通知申请者。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二、收养登记坚持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儿童利益最佳”为原则,规范管理,依法登记,优质服务。殡仪馆、公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丧葬服务明码标价,服务项目由丧户自主选择。
三、对当事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颁发婚姻登记证;对当事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补办的事项,不能办理的,耐心准确地解释清楚。
四、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热忱欢迎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承诺监督电话:0715-8138355、0715-8139978。
一、社会组织登记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在10日内办结并通过电话及时通知申请者。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二、收养登记坚持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儿童利益最佳”为原则,规范管理,依法登记,优质服务。殡仪馆、公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丧葬服务明码标价,服务项目由丧户自主选择。
三、对当事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颁发婚姻登记证;对当事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补办的事项,不能办理的,耐心准确地解释清楚。
四、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热忱欢迎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承诺监督电话:0715-8138355、0715-813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