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要求,特编制2011年度咸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根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政务信息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县市区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及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在2010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于2011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建任务。
(三)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受理和审查机制
我局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四)建立多条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1.互联网
在咸宁市民政局门户网上专门开辟了工作动态、公告栏、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文件通知、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栏目。通过信息公开各个栏目,公众可查阅咸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来信来访
公众可以来信、来电,或者直接到访,咨询相关政策法规。还可以在“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上,现场解答市民咨询提问,并向市民发放便民手册。
3.新闻信息
向媒体公开全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重点、以及民政资金用途等情况。同时,不定期、及时向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等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1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市局信息近90条,6个县市区共发信息230余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通过咸宁市人民政府网、咸宁市民政局网站、局档案室等方式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五、“市长热线”交办件受理情况
2011年受理“市长热线”交办件20余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2011年的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注重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注重抓好网络建设[FS:PAGE]。进一步加强咸宁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建设,适时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衔接畅通。三是注重推进运行规范。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