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强降雨,洪涝灾害给全市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弘扬中华民族“同舟共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根据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二级响应规定,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由市民政局统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现将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捐赠账户:
收款人:咸宁市慈善会
账号:10040437508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二、开通捐赠热线:
现金捐赠联系人:黎红翎 0715--8138600(8:00——17:30)
物质捐赠联系人:汪玲平 0715--8139816(8:00——17:30)
三、捐赠款物实行专款专用。全程接受监察、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咸宁市民政局
咸宁市慈善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