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进行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3/07/12 9.0k 阅读 379 点赞

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75号)、《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和规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与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安排,于6月25至7月7日期间对市本级29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药品经营范围、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和申请变更情况逐一进行了核查。

(一)定点医院核查情况

经核查,34家定点医院中19家机构重大信息未发生变更;14家机构重大信息存在变更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申请变更和报备,也及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上进行更新维护;1家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上未通过医保业务信息贯标申请维护审核,未获得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市本级34家定点医院中33家可进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

(二)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核查情况

经核查,50家定点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36家机构重大信息未发生变更;13家机构重大信息存在变更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申请变更和报备,也及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上进行更新维护;1家未按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机构重大信息相关核查资料。

市本级50家定点门诊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49家可进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

(三)定点零售药店核查情况

经核查,206家定点零售药店中88家机构重大信息未发生变更;116家机构重大信息存在变更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申请变更和报备,也及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上进行更新维护;2家已申请停业,并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了报告。

市本级206家定点零售药店中204家可进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

二、核查处理

(一)咸宁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康复训练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资质,未获得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协议期内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超过6个月不能正常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医药服务。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与其解除协议。

(二)高新温泉博雅口腔诊所(H42120200388)超过协议有效期,未按医保经办机构要求续签协议。按照《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与其终止协议。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