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规模推进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25〕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楚商回乡和返乡创业行动方案》(咸政电办〔2025〕2号)等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楚商回乡与外出人员返乡创业、校友回归与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推进工作会,2025年9月19日联合市工商联在上海市举办了咸宁市“双回双创”长三角招商推介暨咸宁市驻上海市人才工作站、上海市咸宁商会换届活动,两项活动合计费用123725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1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
电 话:0715—8236009
邮 箱:xnjy2023@163.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