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楚商回乡、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校友回归”和在咸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5〕13号)有关要求,由市人社局负责咸宁市驻海南省“双回双创”联络站设站及宣传推介相关事宜,咸宁市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包、返乡创业项目清单印刷及联络站牌匾制作费用合计9450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1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
电 话:0715—8236009
邮 箱:xnjy2023@163.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