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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0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12/31 5.5k 阅读 484 点赞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在省医疗保障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深入,法治医保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之初,我局秉持法治理念,学法尊法守法,依法开展基金监管,依法开展各类活动。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作好表率。成立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法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法治小组的建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教育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自觉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

我局充分借助党组中心学习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宪法放在重要位置,购置宪法单行本,人手一册,领悟宪法要义,维护宪法权威,隆重开展12.4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活动,树立宪法信仰。今年还重点学习了《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并借助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员网上学法,网上学法达到规定2400学时积分。在月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编印法制宣传资料,集中对医疗机构、药店、社会组织开展宣讲教育,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折页,并借助媒体、医疗机构广泛宣传,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同时,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普法政策解读专栏,方位宣传医保政策,并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能。通过门户网站和媒体公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官方网站集中公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三、完善法治制度

我局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出台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咸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文书27类格式范本》等多个配套文件,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议违约及行政处罚的具体办案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程序公平、合法、高效。出台了《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了由案审会委员、医学领域专家、法律顾问组成的公开讨论、共同把关、集体决策的案审会机制,对涉嫌严重违法和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中合议,并最终形成高效规范统一、经得住历史和法律检验的案卷归档体系,有效避免处罚失当、自由裁量随意等监管风险,切实做到监管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逐步完善法治高效、干净担当的医保基金长效监管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今年9月,按照省、市部署,起草了《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并按照报备程序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坚持专常互补,协调开展常规检查、预警核查、专项抽查、投诉举报等各类检查,注重检查结果的分析运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三是梳理权力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为借鉴,切实改进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均按时办毕,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办理情况均为满意。

五、推进法治监管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我局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全面更新我局执法人员信息库信息。积极参加省医保局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严格执法,提升效能。开展露头就打、全面覆盖的打击骗保斗争战役,严厉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骨科高值耗材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查处了某医院“带金销售医用耗材、侵占医保基金”案件,追回违规资金59.89万,并处119.78万元罚款。对审计发现的市直1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对核实的虚记诊疗项目、虚记医疗费用、超标准收费、过度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汲取安徽省太和县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经验教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全市949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327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51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家,行政处罚85家。查处参保人员3起,曝光欺诈骗保案例4起,兑现举报奖励1例,移交公安机关问题线索1例,共追回医保基金2366.69万元。通过严打骗保行为,有力守护群众的“救命钱”。

六、存在问题

(一)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量不足我局编制较为紧张,机关仅两科一室,法制机构挂靠在办公室,人员从各单位转隶而来,一些基础性工作还有待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因此,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二)政策制度、法律体系完善。医疗保障机构刚刚成立,由于历史原因及医疗保险制度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医疗保险领域相关政策多而杂,制度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机构改革后又整合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各项制度的更新与融合尚需时日同时医疗保障法律体系有待完善现时还没有专门的医保系统法律法规,现行执法依据还是《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还未正式出台

七、2021年工作计划

(一)大力提升法治素养不断创新法治教育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统一执法规范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范。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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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